
這9家車企刷屏了。
事實上,9個試點聯合體的確認醞釀已久。
早在2022年11月2日,工信部、公安部就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希望通過開展試點工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建立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的試點機制,將為智能網聯汽車進入正式上路行駛和運營打下基礎、清除障礙。
經過近一年的征求意見與調整修改,去年11月,四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為給申請參加試點工作做準備,包括奔馳、寶馬、長安汽車、極狐汽車、深藍汽車和阿維塔等在內的一大批整車企業隨即官宣,自己已經獲得了有條件自動駕駛(L3級)的道路測試牌照。
不過,彼時高調拿下L3級自動駕駛測試牌照的奔馳、寶馬等車企,并不在本次9家試點的名單之列。那么之前企業獲得L3測試牌照,和此次試點是什么關系?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相關負責人回應,之前,依據《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規范(試行)》,企業取得相應測試牌照,主要應用于產品研發過程,通過開展實際道路測試,驗證產品在實際道路交通運行環境下的安全性。充分的產品研發測試驗證,是后續產品量產應用的重要基礎,也是此次試點的重要基礎。
拿到測試牌照簡單,但進入試點難。截至2024年4月底,全國共開放智能網聯汽車測試道路29000多公里,發放測試示范牌照6800多張,而成為試點主體也只是剛剛拿到入場券。
試點的組織實施共分為5個階段,分別是試點申報、產品準入試點、上路通行試點、試點暫停與退出、評估調整。當前,只完成試點申報階段的遴選,并不代表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取得準入許可或允許上路通行。接下來,四部門將指導進入試點的聯合體開展試點實施工作。

首先是產品準入試點,包括產品準入測試與安全評估、產品準入許可兩個環節。汽車生產企業通過產品準入測試與安全評估,且產品符合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強制性檢驗要求后,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產品準入申請。工業和信息化部經受理、審查和公示后,作出是否準入的決定。決定準入的,設置準入有效期、實施區域等限制性措施。
取得準入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辦理車輛登記后,在限定區域內開展上路通行試點。從事運輸經營的,還應當具備相應業務類別的運營資質并滿足運營管理要求。使用主體、汽車生產企業和車輛運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門應按有關要求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中科院戰略咨詢院產業科技創新中心汽車行業特聘研究員鹿文亮強調,如果只把車企看作試點的參與主體,“就把這件事看小了”。仔細研究會發現,試點工作的參與主體包括車企、使用主體和當地政府三方。

主打“智駕牌”的車企如特斯拉、小鵬、理想、小米以及參與者華為卻并未出現在名單之類。
鹿文亮透露,申報試點采取自愿原則,因為參與試點要做大量準備工作,時間和成本的投入巨大,有些備受關注的車企并未進行試點的申報;而申報和遴選也具備一定門檻,有些車企則不具備相應條件,即便具備條件也面臨擇優試點。
在初審工作中,四部門組織技術專家對聯合體申報方案進行評價,重點確保進入擇優評審的聯合體申報方案無短板漏項。在擇優評審工作中,向申報試點的聯合體反饋初審意見、公布擇優答辯提綱,由院士、行業知名專家等組成專家組,重點考察聯合體綜合能力、產品測試與安全評估方案、車輛擬運行城市條件、安全管控措施以及試點預期效果等。專家組根據聯合體答辯、質詢回應情況獨立評價。
四部門根據專家總體意見,并綜合考慮產品類別、車輛運行城市特點、申報的自動駕駛功能、企業測試示范基礎等情況,在履行相應程序后,確定首批進入試點的聯合體。當然,后續有申報意愿的車企也可以向工業和信息化部補充報送申報方案。
對于具有L3和L4功能的車輛進行準入試點,鹿文亮認為最重要的意義就在于,基于試點實證,加速形成系統完備、務實高效的法律法規、管理政策和標準體系,加快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測試驗證、安全評估等支撐能力建設,為智能網聯汽車規模化推廣應用奠定堅實基礎。
“以前,即便車輛具有L3或者L4級自動駕駛功能,車企也不能這樣宣傳,因為沒有得到相關部門的認證。此次試點之后,L3、L4車輛將按照類似于現在機動車公告的方式進行管理,具備相應技術實力的車企將名正言順進行宣傳,當然也要對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自動駕駛責任劃分是準入試點的重要研究內容。如果L3、L4上路的一系列管理方式通過試點取得成功,將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向全國推廣。”鹿文亮說。
中信科智聯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移動通信及車聯網國家工程中心車路協同首席專家張杰也認為,此次準入試點主體的確認,對于系統推進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技術創新、規模化發展和產業生態建設具有革命性意義,表征著自動駕駛(非輔助駕駛)即將走向商用,“先試點或將先商用,對于入圍企業而言無疑將占領市場先機”。